2011年8月7日 星期日

文明倒退 <轉貼>

 摘錄


 


村上春樹講過,以往東京的貓活得很有尊嚴。因為昔日東京仍然有木屋區,木屋多老鼠自然多。所以每家每戶的貓咪並非當寵物,更絕對不會被人打扮成一顆士多啤梨或者Winnie The Pooh,跟手拍短片放上youtubefacebook的。


反之,當年東京貓作為專業的捉鼠特工,無貓的家庭會請求有貓的家庭借出貓咪,以上賓的身分到不同家庭小住。今日,木屋區少了鼠患減輕了,貓咪的專業資格沒有了,只好上上youtubefacebook,希望多一個少女會在網上讚牠們Kawaii...


香港呢?兒時住公共屋村,不時會聽到有人會在走廊大叫「閹貓」,連「閹貓」都討到飯吃,家貓的數量不會少吧。到樓下士多買汽水好,到雜貨舖買豉油好,都會見到貓咪。到茶餐廳或者車房門口,亦會見到小狗攤在地曬太陽。


好了,我們現在叫自已國際大都會金融中心了,公共屋村是不准養寵物的。以往的小商店變了今日的大商場,他們會用動物的形象作招徠,你想拖小狗入去買點東西,發夢!好好地一個公園,寵物不准內進的。連早前灣仔海旁,一個完全沒有考慮到狗隻感受(政府的設計只考慮到如何有效清洗動物糞便)的公園都拆了。你想帶患病的貓狗坐公共交通工具睇醫生?不能。所以用來帶貓狗出街的手提袋被稱為「走佬袋」:好端端一隻貓一隻狗都要偷運出街。乘的士可以吧?有很多人說你只要拖著狗,的士見到會立即掉頭走。


不過香港作為商業社會,可是貨真價實。能夠賺到錢的生意總有大把人做,你在SOGO背面的小街內,你又會有幻覺,覺得香港真是小動物天堂!店舖廚窗內有蘇格蘭嗲利貴婦狗英國短毛貓波絲貓。你甚至可以足不出戶,在facebook內竟然有「貓狗BB平價批發」群組(這可是他們用的字眼,大概活生生的動物在他們眼中跟毛公仔無異。)當你見到寵物生意多興旺,以為香港人都愛動物的。那邊廂有人不斷需求名種貓狗,將名種貓狗當成名牌手袋拿出街炫耀。不過一眾貴婦放狗時如果遇到本地混種狗(唐狗),又會立即保持距離。


商業電台DJ森美不只一次在自己的節目不小心「吐真言」:他說如果吃的是唐狗,會比吃金毛尋回犬、西施、芝娃娃,玩具貴婦狗安心得多!他這樣說當然引來大量抗議,不過亦叫人想起他在節目內早就叫過有身孕的準媽媽放棄寵物。他可算是代表到香港人對動物呼之則來揮之則去的態度了。告訴你,香港最多人願意收養唐狗的,其實是居港外國人!


有民間動物團體的總幹事因為資源不足,甚至要賣樓來拯救被人遺棄街頭的小貓,每日下班拖著半死不活的身驅,走到自已簡陋的會所餵貓執貓屎。其實被人遺棄,無人照顧的動物已經是萬幸,自然餓死更是幾生收到﹣因為可以逃過虐貓者的魔掌。上水彩園邨連續多年發生虐貓事件,有貓被人固意斬去雙手,有貓被人斬去雙腳或者打碎盤骨。獸醫發現貓咪的傷口都是平滑,明顯用利刀造成。最恐怖的是兇徒明顯不想取小貓性命,反而要受盡痛苦!香港仔就有虐貓狂徒,把兩個月大的五隻小花貓掉入水泥,致令五隻小貓全身被水泥包住,連性器官及肛門都封住了。


你會問香港不是有愛護動物協會嗎?面對成千上萬在街頭等死的貓狗,愛護動物協會能夠做的非常有限。在剛過去的農暦新年,特首拍的賀年廣告已經顯示了我們的政府對動物是多無知!特首在廣告片中竟然拿了一個桔,就引到藏在梳化底的兔仔現身!這個橋段教人匪異所思,不過最驚嚇的是香港現行的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》,其實是以英國1911年的動物保護法(Protection of Animals Act 1911)為藍本!除了改這罰款金額,大方向未變過。


另外,香港作為警察之城,有近四萬人的龐大警隊編制,成為全球警民比例第二高的城市。(其實你看新聞,警察人數永遠比請願者多不知幾多倍!)不過曾經到過警署報警的市民,早就見慣警方愛理不理的態度。 願意處理的已經是極少數,而虐待動物的檢控率只有約百分之六,大部份是罰款了事。美國有不少州份甚至遠至南非,都有動物警察保障動物權益。不過我們這個警察之城多年來對動物警察充耳不聞。政府卻寧可一年用公帑六千三百萬,招「上網輔導員」教人上網!(你上網要人教嗎?)


除了用上世紀法律,四萬警力容不下半個動物警察,漁護署更是令人哭笑不得的部門﹣因為他們連名字都攪錯了!漁護署做得最多的工作是「殺」,不是「護」。根據現行做法,漁護署接收到的動物,超過四日無人領走的話,就會人道毀滅。去年漁「護」署就殺了一萬三千隻動物,牠們大部份是身體健康,亦無傷人紀錄。


不愛動物的歧視動物,自己是貓迷狗迷的歧視流浪貓狗混種貓狗。


 


人說看一個城市怎樣對待小動物,就知這個城市有多文明。香港的樓建得愈高,文明愈倒退。


 


Source from:


http://hk.myblog.yahoo.com/lamsaralam/article?mid=11990


 


 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